重要交易監控指標
國泰君安證券設置以下重要交易監控指標及標準(不限于以下指標)對融資融券業務進行實時監控。相關交易監控指標如有修訂,國泰君安證券將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投資者。
監控指標 |
標準 |
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與該股票總市值比例 |
16% |
單一客戶融資對單只證券的持倉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
4% |
全體客戶融資對單只證券的持倉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
10% |
全體客戶融券對單只證券(非科創板、非注冊制創業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
2% |
全體客戶融券對單只證券(科創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
5% |
全體客戶融券對單只證券(注冊制創業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 |
5% |
單一客戶對所有注冊制股票的融資、融券負債規模上限 |
融資規模上限3億元、 融券規模上限8000萬元 |
單一客戶對所有風險股票的融資、融券負債規模上限 |
融資規模上限10億元、融券規模上限5億元 |
1、當單只擔保股票的市值與該股票總市值比例超過16%時,不再接受該股票為擔保證券,限制該證券的買入、融資買入,直至該指標低于16%。
2、當某投資者融資對單只證券的持倉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過4%時,暫停該投資者對該證券的融資買入,直至該指標低于4%時恢復。
3、當全體投資者融資對單只證券的持倉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過10%時,限制所有投資者對該證券的融資買入,直至該指標低于10%。
4、當全體投資者融券對單只證券(非科創板、非注冊制創業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過2%時,限制所有投資者對該證券的融券賣出,直至該指標低于2%。
5、當全體投資者融券對單只證券(科創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過5%時,限制所有投資者對該證券的融券賣出,直至該指標低于5%。
6、當全體投資者融券對單只證券(注冊制創業板)的融券規模與該證券流通股本的比例超過5%時,限制所有投資者對該證券的融券賣出,直至該指標低于5%。
7、當單個投資者所有注冊制股票(即所有科創板股票與注冊制創業板股票)融資負債規模超過3億元,或融券負債規模超過8000萬元,暫停該投資者對于注冊制股票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
8、當單個投資者所有風險股票(具體風險股票名單可在本網站股票集中度欄目查詢)融資負債規模超過10億元,或融券負債規模超過5億元,暫停該投資者對于風險股票的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